关于选派辅导员到西安交通大学进行跟岗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6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提高学校学工队伍建设水平,学生处拟于近期启动《辅导员头雁培养计划》第三批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岗学习学校

西安交通大学

二、跟岗学习时间:

2024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时间4周。

三、跟岗学习人员

拟派辅导员共3人。

四、跟岗学习内容

主要安排在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或相关书院跟岗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等。

五、跟岗学习要求

1、申请参加跟岗学习的辅导员,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三年及以上;

(2)在上个聘期或者近三年内获评过考核优秀;

(3)近三年内被评为“优秀辅导员”或者获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

(4)参加辅导员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5)经学生处认定在其他方面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2、申请人员请按要求填报《辅导员头雁培养计划报名申请表》(附件2),并于3月10日(周日)前将学院签字盖章后的PDF文件报送至薛菲菲老师邮箱x**@szpu.edu.cn。

3、参加人员跟岗学习期满前,要提请跟岗学习学校填写《辅导员头雁培养计划跟岗学习鉴定表》(附件3),并报学生处备案。

4、参加人员跟岗学习期满后,要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跟岗学习心得,并在辅导员论坛、辅导员大会或学工沙龙作交流分享。

5、参加人员学习期满后,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项科研、教研计划或学生工作行动方案。

附件:

1.关于印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头雁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辅导员头雁培养计划报名申请表

3.辅导员头雁培养计划跟岗学习鉴定表

(联系人:薛菲菲 联系电话:2*****79/8079)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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