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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首席辅导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学校“首席辅导员”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学生思政工作的精神要求,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首席辅导员”实施方案》,决定开展  “首席辅导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首席辅导员聘期3年,聘期内在完成专职辅导员职责任务外,还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组织完成30次辅导员沙龙或专题培训;

(二)指导年轻辅导员5人;

(三)以第一作者与其他辅导员共同发表学生工作领域核心期刊论文1篇;

(四)带领辅导员联合申报并完成市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研究课题不少于1项;

(五)举办6期学生骨干培训工作。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首席辅导员的聘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聘方式,坚持集中评价和平时表现相结合的方法,竞争选聘,择优选取。

1.首席辅导员要求能够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未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件,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学生工作业绩突出,申报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年限要求: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2)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被评为优秀辅导员1次以上。

2.辅导员近3年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特殊贡献和突出业绩,可由本人申报,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推荐后提交学生处审核,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分值(总分不设上限),分数作为选聘重要依据。(详见《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首席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

(二)申报表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附件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首席辅导员申报表》和《附件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首席辅导员信息汇总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三、评审与管理

(一)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对入选的首席辅导员进行公示。

(二)学校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首席辅导员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5/年)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

 

四、申报时间

首席辅导员申报截止时间为310日下班前,请申报老师将申报表发至刘青老师办公邮箱,同时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至学生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079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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